(因為是公文書。)目前智財局的解釋是這樣: http://www.tipo.gov.tw/ct.asp?xItem=206753&ctNode=6984&mp=1 「這類依法須經核定的圖案,或是像國旗、國徽、警徽等,都是屬於「公文」的一種,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。」